桃園市教甄簡章:名額:24(初試錄取名額:初試總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進入複試)
https://elementary.twnpo.com/web3/news.aspx?openExternalBrowser=1
初試:教育綜合測驗B(含身心障礙教育占96%桃園在地化教材4%)
國語文
英語A
複試:教學演示-109年南一版五年級國語無教具版15分鐘(試教前30分鐘抽籤決定)
教學演示-109年康軒版五年級數學無教具版15分鐘(試教前30分鐘抽籤決定)
*試教內容以高中職以下階段之認知功能輕微缺損學生實施普通教育課程領域之調整應用手冊國民教育階段為主且須融入特殊需求課程大綱之學習策略課程
高中職以下階段之認知功能輕微缺損學生實施普通教育課程領域之調整應用手冊(國民教育階段)
https://sencir.spc.ntnu.edu.tw/_other/GoWeb/include/index.php?Page=6-2&news05=28462570655f67e7712eea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身心障礙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
https://sencir.spc.ntnu.edu.tw/_other/GoWeb/include/index.php?Page=6-C-7
口試15分鐘(不得帶任何資料+簡歷)
初試應試規定:應考人務必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 貼有照片之駕照、 健保 IC卡、 護照且須於有效期限內 正本 ,以備查驗未攜帶齊全者該科不予計分 。
複試應試規定:
應考人務必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 貼有照片之駕照、 健保 IC卡、 護照且須於有效期限內 正本 ,以備查驗未攜帶齊全者該科不予計分 。
複試報名準備資料:
書面繳交表件 (資格審查後證件正本當場發還,並依序將報名表及相關審查證件 以A4紙張影印裝妥【每張影印本需加蓋或書寫「與正本相符」字樣及應考人簽名(或蓋章)】存查,逾時不受理補件) |
勾選 |
1.報名表 | |
2.國民身分證(附影印本) | |
3.畢業證書(附影印本) | |
4.准考證 | |
5.初試成績單(自行下載) | |
6.教師證書(附影印本) | |
至報名現場繳費 15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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