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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教甄簡章:名額:11位(初試錄取名額:22)
初試:教育專業科目
國語文
數學
複試:教學演示-翰林版五下數學無教具版15分鐘(試教前15分鐘抽籤決定)
口試10分鐘(不得帶任何資料+簡歷)
初試應試規定:
複試應試規定:
每名應考人口試時不可攜帶任何簡歷或資料,試教時除試教承辦單位所準備之教科書外,不可附教案及攜帶任何教具進場
複試報名準備資料:
書面繳交表件 (請攜帶下列各項證件正本、影本 影本應一致為 A4 大小 各 1 份, 正本驗畢當場發還影本須收繳備查,並請事先將影本依下列順序裝訂成冊) |
勾選 |
1.複試報名表(僅須正本, 應考人須簽名或蓋章) | |
2.國民身分證 | |
3.國小階段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教師合格證書 | |
4.初試成績單(請自行下載列印) | |
5.切結書(附件1) | |
6.委託他人報名者,應繳驗複試報名委託書(附件3) 及受託人 國民身分證或身分證明文件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 。 | |
至報名現場繳費 8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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